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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制險(汽機車強制責任保險)理賠金額夠嗎?
強制險主要是用來理賠給受害者用的,詳細情況請按此:什麼是強制險?
以下這是強制險的理賠金額:
每一個人傷害醫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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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個人殘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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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個人死亡 |
我們捫心自問,假如真的哪天不小心撞到別人,那麼,把人撞到終身無謀生能力、或是害人兩眼失明,只賠200萬夠嗎?讓我們算一下,假設撞到的是30歲的男性,他還有35年的工作能力,每年最少可賺36萬、35年*36萬=1260萬,這是最基本的賠償了,所以答案是200萬絕對不夠。
強制險不夠那該怎麼賠給對方?
既然200萬在出事時是絕對不夠賠給對方的,那剩下至少一千萬的金額該怎麼拿出來呢?有3種方式:
1.拿自己的存款賠、不夠的就把房子賣掉來賠
2.申請破產,未來35年的薪資每個月被扣一部份賠給對方
3.事先花小錢保了任意第三人責任險,出事時請保險公司賠給對方。
以上三種,如果我說第3種是負擔最輕的方式,我想應該沒人會反對吧?因此,建議各位駕駛人(尤其是汽車駕駛更是必備,因為機車能造成的傷害不是那麼大,但汽車能對人造成的傷害是有很多可能的!),一定要在強制險外加買足夠的任意第三人責任險,這樣如果不幸真有那麼一天,才不會讓你畢身積蓄、家業、房產,甚至是未來的薪水都化為烏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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